发布时间:2017-06-14 10:5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关于举办“融创杯?快乐阳光”
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团委: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54号)精神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学美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17〕4号)有关要求,根据我市2017年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总体部署,结合今年全市学生艺术活动月有关安排,市教委、团市委决定举办“融创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希望各单位按照《“融创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章程》(见附件)有关要求,组织、指导具有一定特长的学生自愿、安全参赛。
附件:“融创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艺大赛章程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
附件:
“融创杯?快乐阳光”重庆市第十二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章程
一、大赛宗旨
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154号)精神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学美育改革和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17〕4号)有关要求,推进我市中小学生体育、艺术、科技“2+2”项目实施工作,推动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丰富中小学生课余生活,以“新星灿烂”为主题,展示中小学生艺术才华和艺术特长,培养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提高中小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利用学校艺术教育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特质,赞美生活,讴歌童真,展示全市中小学生与时俱进、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同时,为我市参加国家级中小学生艺术赛事选拔推荐优秀选手。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重庆市少年宫
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
协办单位:融创中国西南区域重庆公司
支持单位: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科教频道
活动办公室
主 任:
余世琳 市教委体卫艺处处长
范 伟 团市委中少部部长
肖 钢 市教委体卫艺处副处长、市教委学校艺教办主任
严学敏 团市委中少部副部长
副主任:
杨明丽 市少年宫副主任
唐 平 市教委学校艺教办副主任、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副理事长、秘书长
尹宗明 市教委体卫艺处调研员、市教委学校艺教办副主任
阴莲川 市教委体卫艺处调研员
成 员:
王惠冰 市教委艺教办艺术专干、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艺术活动科科长
侯大全 市教科院美术教研员
胡 苹 市教科院音乐教研员
谷 琳 市少年宫文艺中心主任
陈 航 市少年宫12355服务台主任
陆 波 市少年宫书画中心主任
胡 盼 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工作人员
吴 觅 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工作人员
蒋 霄 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工作人员
龚 斌 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艺术活动科工作人员
评 委:由主办单位组织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三、活动内容
(一)举行艺术表演类比赛,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语言艺术4类。
(二)举行艺术作品类比赛,包括绘画、书法、手工制作3类。
(三)结合校园艺术进社区活动,举行获奖成果展示,包括艺术表演类优秀节目汇报演出、视频展播、获奖优秀作品展及编辑成果集等。
四、活动要求
(一)参赛对象及分组
凡200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爱好艺术并具备一定特长的中小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组别划分以参赛选手户口或身份证上的实际出生日期为准。
学 前 组:201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小学A组:2008年4月1日-201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小学B组:2005年4月1日-2008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初 中 组:2001年4月1日-200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高 中 组:2017年9-10月,具体实施方案由承办单位另行制发。
(二)报名时间
2017年4月8日-5月3日(4月8日启动网上报名,4月15日启动现场报名)。
(三)报名办法
1.艺术表演类
设微信报名、网站报名和现场报名三种方式。
(1)微信报名:关注重庆市少年宫微信公众号“重庆校外教育”,点击底部菜单“快乐阳光”,根据系统提示自行完成报名。
(2)网站报名:登陆重庆市少年宫网站在线报名系统(网址:www.cqcp.org.cn/baoming),根据系统提示自行完成报名。
(3)现场报名: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可直接到大赛组委会主城赛区或所属区县分赛区现场报名。
(4)报名参赛选手须于2017年5月13-16日登录重庆市少年宫报名网站,用A4纸在线打印参赛证(参赛证上显示参赛时间及地点)。
2.艺术作品类
艺术作品类参赛选手直接到主城赛区或分赛区报名,现场递交参赛作品(边远地区可快递或邮寄)。
(四)赛程安排
1.艺术表演类:设初赛和决赛。
初赛:在全市设13个赛区,由主城赛区和各分赛区分别组织。主城赛区声乐类于5月下旬开始每周末举行,语言、舞蹈、器乐类于5月下旬集中举行。各分赛区初赛于6月中旬前举行。
决赛:7月举行,具体比赛时间、地点见重庆市少年宫微信公众号“重庆校外教育”、重庆市少年宫或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网站。主城赛区和各分赛区原则上按初赛参赛节目的50%选送至主城赛区参加决赛。
2.艺术作品类:设初赛、复赛和决赛。
初赛:由主城赛区和各分赛区分别组织。初赛于5月25日前完成。各分赛区组织评委按50%比例选出作品后于5月30日前交(寄)送大赛组委会艺术作品类项目部参加复赛。
复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评委从各赛区初赛选送市级的参评作品中按40%比例选出作品参加市级决赛。6月下旬在重庆市少年宫微信公众号“重庆校外教育”、重庆市少年宫或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网站上公布决赛选手名单及时间。
决赛: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取得决赛资格的选手请于6月下旬(具体时间请于6月下旬关注重庆市少年宫微信公众号“重庆校外教育”、重庆市少年宫或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网站)到市少年宫艺术作品类办公室领取现场决赛证。
(五)赛区设置
1.赛区设置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统筹。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重庆市少年宫,下设艺术表演类项目部和艺术作品类项目部。艺术表演类项目部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4号,市少年宫主大楼A区负2楼,联系人:陈玲,联系电话:63627008、13648320213,qq号码:1607084562。艺术作品类项目部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二路134号,市少年宫主大楼B区负2楼208室(邮编:400014),联系人:陈航,联系电话:63854700、13608335124,qq号码:2769837960。
2.初赛设主城赛区和区县分赛区,决赛在主城赛区进行。初赛主城赛区以重庆市少年宫为主体,并结合校园艺术进社区进行相应安排;其他分赛区分别设在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北碚区、长寿区、江津区、永川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梁平区、垫江县。
万州分赛区设在万州区青少年宫,地址:万州区电报路125号青少年宫,联系人:周丹,联系电话:58222297、15223899041,qq号码:563213287。
黔江分赛区设在黔江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址:黔江区彩虹路257号区委综合楼508室,联系人:蔡昭艳,粟昌龙,联系电话:79223237、13896850515、13627687431,qq号码413870828。
涪陵分赛区设在重庆市少年宫美西教育活动中心,地址:涪陵区金科世界走廊C馆-1F,联系人:杨鸣明,联系电话:72799989、13996722999,qq号码:396765523。
北碚分赛区设在北碚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址:北碚区碚南大道缙美路9号,联系人:何小燕,联系电话:68290855、18723787189,qq号码:924281330。
长寿分赛区设在长寿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址:长寿文苑大道6号(图书馆4楼),联系人:张钰莉,联系电话:40666038、18580133987,qq号码:1908491681。
江津分赛区设在江津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址:江津区体育场南6区大门口,联系人:钟志应,联系电话:47558066、15215018476,qq号码:474697252。
永川分赛区设在永川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址:永川区人民东路88号,联系人:余磊,联系电话:49812355、18883751170,qq号码:604636828。
铜梁分赛区设在铜梁区青少年宫,地址:铜梁区金龙大道金龙大桥(全民健身中心旁),联系人:李娟,联系电话:64410226、15086855799,qq号码:1098003148。
潼南分赛区设在潼南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址:潼南区江北新城街24号,联系人:熊佳,联系电话:44576331、13350332345,qq号码:315361238。
荣昌分赛区设在荣昌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址:荣昌区公园路(海棠公园旁),联系人:曹霞,联系电话:46770770、13452837868,qq号码:137399026。
梁平分赛区设在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地址:梁平区双桂街道桂东路2号(双桂公园内),联系人:廖小涵,联系电话:53222326、15084322212,qq号码:450508210。
垫江分赛区设在垫江县少年宫,地址:垫江县桂溪镇青年路35号,联系人:杨竺环,联系电话:74619735、18325017655,qq号码:787897746。
(六)参赛节目、作品要求
1.艺术表演类
(1)主题要求
内容健康向上,能反映我市中小学生的精神风貌;题材新颖,形式多样,富有童趣及鲜明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特色。
(2)项目设置
声乐表演形式可以是独唱、重唱、小组合;
器乐类分键盘(手风琴、钢琴、电子键盘)、西洋乐(小提琴、萨克斯、打击乐、马林巴、长笛、长号、圆号、小号等)和民乐(扬琴、唢呐、陶笛、中阮等)三类。演奏形式可以是独奏、重奏、小组合;
舞蹈表演形式可以是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
语言艺术分朗诵类(讲故事,含中外古今故事、诗歌、童话、寓言等)和主持类,语言艺术主持类只设小学B组和初中组。
(3)比赛规则
参赛选手不允许跨年龄组参赛;所有组合性参赛节目参赛人数不得超过3人;参赛选手不得在同一个类别中重复参赛(集体节目除外),同一参赛选手最多只能参加一个集体节目。
参赛选手凭参赛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时段的分组比赛。参赛时,须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原件,提前40分钟到达比赛现场签到、验证身份、抽签。凡发现参赛选手提供虚假信息(含比赛成绩公示后发现)、未按时签到抽签或未按抽签号顺序参加比赛,及参赛选手与报名资料不符等情况,取消参赛资格。
(4)表演要求
舞蹈类、声乐类及语言艺术类中朗诵项目表演时间,学前组不超过2分钟,小学A组不超过3分钟,小学B组、初中组不超过4分钟。语言艺术类中主持项目不超过4分钟。
器乐类节目由参赛选手自选1首曲目,表演时间学前组不超过3分钟,其余组别不超过4分钟。演奏时要求背谱。
语言艺术类节目一律使用普通话,表演时要求背稿。语言艺术类主持项目初赛为自备主题参赛,决赛为即兴主持、现场抽题。语言类节目表演时不使用扩音设备。
舞蹈类、声乐类节目由参赛选手自备质量较好的音乐伴奏带(一张光盘刻录一首曲目,由家长自行刻录,统一格式为CD或DVD)。参赛选手可根据参赛节目的需要自行着装、化妆。声乐类节目演唱时不使用扩音设备。
器乐类节目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选手自备。
2.艺术作品类
(1)主题要求:以“我们的视界”为主题,用绘画、书法、手工制作等形式描绘自己童年的美好记忆,作品须反映“童真、童趣”或校园生活,描绘出美好、多彩的童年。
(2)项目设置:绘画包括国画、油画、版画、水粉画、装饰画、儿童画、线描、卡通漫画等作品;书法包括毛笔、硬笔、篆刻等作品;手工制作包括泥塑、粘贴、剪纸、竹编、根雕等作品。
(3)参赛要求:参赛选手不允许跨年龄组参赛,必须提交原稿作品参赛;入围决赛选手必须按照参赛证上的参赛时间、地点,凭参赛证参加比赛。
(4)作品规格:绘画类作品为四开大小(60?40厘米),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每幅作品限报1名作者、1名辅导教师。
国画、软笔书法不超过四尺宣纸,硬笔书法为16开,每幅作品限报1名作者、1名辅导教师。
大型手工制作以实物形式参赛,作品长、宽、高均不得超过1米(含1米),每件作品可报1-3名作者、1名辅导教师。
所有参赛作品均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上正楷书写的由组委会制作的参赛报名表(见附表,报名编号要和报名时系统分配的编号一致、贴上选手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户口或身份证复印件)。
3.获奖节目、作品处置要求
(1)大赛组委会对参赛选手的获奖节目、作品有权在相关非商业性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用于展览和宣传等);参赛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大赛组委会对参赛选手的获奖作品有权进行公益性处置。组委会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2)大赛组委会委托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对本届大赛部分优秀获奖节目、作品及相关资料进行公益收藏、保存和使用(具体办法另订)。
(3)大赛组委会将按一定比例推荐本届大赛艺术表演类获得一等奖的优秀节目在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科教频道有关专栏进行免费展播。自愿参加展播者可自行提供符合电视媒体播放条件的视频资料,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科教频道可提供技术支持。展播资料视频要求:节目文件格式(输出要求)为AVI—DV—DVAVI;DV压缩AVI文件输出插件(使用MSDV编码器这项打钩),生成带DVSD视频编码文件。音频要求:音频文件格式(输出要求)为Audio—PCM WAVE 无压缩WAVE文件输出器插件;音频大小要求在 —12与—6 之间;文件节目音频必须做平。
五、奖项设置
(一)学生节目(作品)等级奖:声乐、器乐(分键盘乐、西洋乐、民乐)、舞蹈、语言艺术(分朗诵、主持)和艺术作品(分绘画、书法、手工制作)五个大类10个项目,分年龄组原则上按参赛节目(作品)数的5%、15%、30%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组委会可视节目或作品情况对设奖数量进行调整,允许奖项空缺。
获奖选手由市教委颁发证书,并作为全市参加国家级中小学生艺术赛事后备选手或推荐参加对外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同时可作为学校体育、艺术、科技“2 2”项目技能或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认定的参考。
(二)优秀组织奖:大赛组委会鼓励各区县教委、团委、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学校及校外艺术教育机构集体报名(100人以上)。组委会根据各单位报送节目和作品的数量、获奖情况及相关组织工作情况(如是否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报送各类工作简报、活动规范开展情况,是否开展大赛活动安全教育并制定安全工作预案,是否集体组织报名,是否教育学生文明参赛等)评定优秀组织奖。
(三)指导教师奖:凡获一、二等奖节目和作品的指导教师可获优秀指导教师奖,以报名时所报指导教师为准。
六、其他事宜
(一)参赛选手须阅读大赛章程和报名须知。凡报名参赛者即视为已阅读、同意章程和须知内容并承诺遵行。
(二)参赛选手必须填报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凡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者(含比赛成绩公示后发现)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抄送所在学校备案。
(三)参赛选手及家长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注意自身安全,服从大赛现场安排,自觉遵守赛场纪律,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参加大赛。
(四)大赛艺术作品类选手参加现场决赛时,禁止携带创作成品(半成品)或相关工具书、电子设备进入现场。凡选手违规取消大赛成绩。
(五)各赛场所在地教委(教育局)、团委要加强工作协同,督促、指导承办单位严格落实活动要求,遵循活动规则,切实做好比赛活动的协调、服务、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比赛活动顺利进行。
(六)大赛通知、报名、成绩公布等有关信息发布平台: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下重庆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61.186.220.70/bx70/sites/twy
重庆市学校艺术教育协会门户网址:www.cqsaea.com
重庆市少年宫官方微信公众号:重庆校外教育
重庆市少年宫门户网址:www.cqcp.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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